与法同行教案集锦

与法同行教案第1篇教学目标1、让学生了解在学校教育过程中的相关法律。2、激发同学们学法、懂法、用法的意识。3.培养学生树立法制观念,增强适应依法治国所必需的法律意识,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一)开幕词。(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与法同行教案集锦,供大家参考。

与法同行教案集锦

与法同行教案 第1篇

教学目标

1、让学生了解在学校教育过程中的相关法律。

2、激发同学们学法、懂法、用法的意识。

3.培养学生树立法制观念,增强适应依法治国所必需的法律意识,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一)开幕词。

(二)与我们生活、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

1、学生思考回答与我们生活、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

2、主持人归纳总结:《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

(三)我们生活、学习中有哪些违法行为?

1、学生讲述自己遇到的违法行为。

2、学生分析这些行为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

3、主持人归纳总结。

(四)我们如何用所学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

1、学生发言讲述自己的理解或曾经用所学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事例。

2、其他学生对其行为进行评价

3、由4名学生发言。

4、主持人归纳总结。

(五)班主任发言。

这次“法律伴我行”的主题班会在王倩、韩钰两名同学主持下,全班同学共同参与,开得非常成功。同学们以“听、看、说、演”等方式,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习了法律知识,增强了法律意识,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希望通过这次主题班会,能够更好地激发同学们学法、懂法、用法的意识。培养同学们树立法制观念,增强适应依法治国所必需的法律意识,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为将来建设祖国,促进社会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与法同行教案 第2篇

教学目标:

1,使学生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树立法制观念。

2,使每一位同学远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3,联系实际,防微杜渐,自省自律,弘扬正气,做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1、案例叙述,学生讨论发言导入本课。

学生杨某,15岁。学习较好,但贪慕虚荣,片面追求物质享受,常因没钱花而发愁。一天中午12点左右,他到某市的中学后巷,见该校某男生一人回家,就手持小刀威胁该男生,迫使其交出财物。勒索了该男生300元人民币,后被抓住。杨某的行为构成勒索罪,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XX徒刑100天。

2、讨论明确:少年违法也判刑。

二、理论讲解,法律是治国的工具。

以法治国,是我们党和国家在新的历史时期,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方针,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必然要求。

三、联系生活。

1,你知道的法律有哪些?

(《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 《婚姻法》《继承法》《兵役法》《经济合同法》《环境保护法》 《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交通管理法规》)

2,常见的违法行为有哪些?

(1)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包括:扰乱公共秩序 妨害公共安全 侵犯公私财物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

(2)违反交通管理法规的行为。

(3)违反义务教育法的行为。

(4)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行为。

(5)民事侵权的行为。

3,现身说法,谈谈自己的一件违法小事。

四、学法用法。

1,小品表演:

情景一:

星期六早上,王丽的爸妈有急事外出,留下一些钱让她自己安排两天的生活。王丽:"哦,太棒了!自由了!"她首先想到了去找同学玩,然而在王丽去找同学玩的路上,有一伙人拦住去路,威胁她交出钱来方可放过她,情急之中的王丽,会怎么对付这一场面呢 (讨论)。

情景二:

近几天,王威感到非常苦恼,在放学的路上,总有几个高年级的学生拦住他,向他索要钱物,并且威胁说,如果交不出钱来,就让他尝尝拳脚的厉害。王威把这事告诉了中学刚毕业的表哥。第二天,表哥带了几个同学,埋伏在路上,把那几个小"路霸"狠狠地揍了一顿,并且逼着他们交出了身上所有的钱。

王威错在哪里 报复心理怎样产生的 除了像王威那样直接受到伤害还有哪些情况容易使人萌发报复心理(讨论)。

情景三:

王丽在过往行人的帮助下躲过了坏人的抢劫,找同学玩的心情已经没有了,王丽想到去商场买些东西,可就在买好东西离开商场准备回家时,被几位店员拦住了,说她偷了商场的东西,要搜她随身携带的物品。假如你是王丽,碰到了类似的遭遇,你会选择什么方式解决问题(讨论)。

2、看谁机灵

一天早上,在你去找同学玩的路上,有一伙人拦住去路,威胁你交出钱来方可放过你。情急之中的你,会选择怎么对付这一场面呢 (讨论)。

3,做一做:

1、 营业性歌舞厅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应当设置(C)标志,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A、未成年人禁止进入 B、禁止进入 C、明显的未成年人禁止进入。

2、李某身患残疾,赵某就拿他的生理缺陷开玩笑,并给他起绰号。赵某的行为侵犯了李某的(C)。

A、隐私权 B、荣誉权 C、人格尊严。

3、饲养的动物咬伤他人,是侵犯公民的(C)。

A、肖像权 B、隐私权 C、 生命健康权。

4、不满(C)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A、十四 B、十二 C、十 D、十六。

5、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处( B )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A、三日 B、五日 C、七日 D、十日。

6、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治安处罚法第( C )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A、二十四条 B、三十四条 C、四十三条 D、五十四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C)行走。

A、左边 B、右边 C、路边。

8、《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吸毒成瘾的,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不满(B)的未成年人吸毒成瘾的,可以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

A、十四周岁 B、十六周岁 C、十八周岁。

9、因扰乱体育比赛秩序被处以拘留处罚的,可以同时责令其( C )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
违反规定进入体育场馆的,强行带离现场。

A、三个月 B、二个月 C、十二个月 D、六个月。

10、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室内吸烟。这是(A )。

A、我国法律的规定 B、一些地方政府的规定 C、我国法律没有这种规定 D、国务院的规定。

多项选择题:

1、小红很喜欢上网,也通过网络认识了很多的新朋友,可是小红的下列做法中,哪些是不对的呢?(ABCD)

A、把自己家的详细地址告诉网友

B、自己一个人出去见网友

C、告诉网友爸妈的具体工作单位和电话

D、爸妈不在家的时候约网友来家里玩

2、下列哪些行为被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所禁止?(ABC)

A、虐待、遗弃未成年人

B、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C、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D、旷课

3、下列哪些行为违反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ABD)

A、某经营者在学校附近开设网吧吸引小学生和中学生上网玩游戏

B、某经营者在学校附近开设卡拉OK歌舞厅,并且声明学生光临可以给予优惠

C、某经营者在学校附近开设一家快餐店,方便学生就餐

D、某小商贩在学校附近向学生出售日本暴力打斗连环画

4、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下列哪项罪行应当负刑事责任?(BCD)

A、盗窃

B、放火

C、爆炸

D、抢劫

判断题:

1、对精神病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对吗?

(对)

2、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

3、醉酒的人犯罪,可比照精神病人犯罪而从轻或减轻处罚。

(错)

4、对精神病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对吗?

(对)

5、醉酒的人犯罪,可比照精神病人犯罪而从轻或减轻处罚。

(错)

6、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

7、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对)

4,总结:怎样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

(1)要依法自律。

(2)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

(3)要勇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课堂小结:

请每位同学用一句话,概括今天所学的内容或说出你最大的感受。我想告诉大家的是我们处在一个法制逐步健全的法制化国家里,我们要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不受侵害,当受到不法侵害后,应当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希望同学们能走好青春的每一步,树立法治意识,做一个懂法,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

与法同行教案 第3篇

活动目的:

让学生亲身体会到法律对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性,学会用法律的武器帮助他人,保护自己,最后立志做守法、护法的小卫士。

活动过程:

主持人:大家好,二五班“精彩人生与法同行”主题班会现在开始。首先请班主任讲话(全体学生鼓掌)。

班主任:同学们好,法律时时在我们身边。我们的生活处处有法。今天我们一起与法同行,体验精彩人生。预祝本次主题班队会圆满成功!(鼓掌)

甲:我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

乙: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

丙: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

丁: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甲:那么什么是法呢

乙:法是由国家制定的,是国家强制每个人必须遵守的规矩。

丙:法是人们行为的基本准则。

丁:法是国家为了使大多数人生活得更好,而给人们的行为规定的一种规范、标准、尺度。

乙:同学们都知道我国有哪些与我们的生活和学习有关的法律。

甲:法的种类有很多,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

丙:对,法是有许多具体法律条文组成的。这些法律条文清楚地告诉人们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哪些是犯罪行为,应受到什么样的刑罚,在某些情况下必须做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能做什么事。

丁:嗯,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了什么是义务教育,义务教育的时限是多少年,公民应在多大年龄接受义务教育等。

甲: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了什么是犯罪,犯罪应受到什么惩罚。

乙:《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了未成年人应当受到哪些保护,侵犯未成年人的权益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等。

丙:是啊,当今社会,法律已成为维护我们社会稳定公平,让我们的生活安宁幸福的有效保证。

丁:法律时刻提醒着我们,约束着我们,衡量着我们的行为。因为有法可依,我们身处的社会才变得更加安全有序。

甲:法律是公平的使者,是正义的化身,是我们的保护神。

乙:如今社会纷繁复杂,所以身处其中的我们,不仅要懂法,还要学会对一切触动法律的陷阱与诱惑说:no。

丙:作为新世纪的小公民,我们还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帮助他人,保护自己,立志做守法护法的小卫士。

丁:让我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让法律监护我们健康成长!

请听《一个真实的故事》:在四川的一个贫困山区,有一位十三岁的小女孩,叫杏儿,她非常好学上进。一年冬天,她的妈妈为了多挣些钱过年,大雪天,上山采药,不幸摔死在山崖。爸爸让她把上学的机会让给了已经长大的弟弟。而她为了生活不得不到镇上一家餐馆洗盘子,月工资只有300元。她每天工作十个小时,常常睡眠不足。一次由于实在太困了,不小心打碎了几个盘子。狠心的老板扣去了她半个月的工资。回家后,还被心情不好的爸爸一顿责骂。杏儿多么渴望能再次背起书包,捧起心爱的书本,重新回到老师和同学们当中啊!

甲:同学们,同样是生长在新世纪,同样是花季少年,我们丰衣足食,而她却为了温饱和一个读书的权利奔波挣扎。同学们有什么想说的吗?

乙:她太可怜了,我想给她捐些钱帮助她回到学校。

丙:《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16岁以前的孩子应按国家规定接受义务教育,她爸爸应该让她回到学校继续读书。

丁:《未成年人保护法》还规定:任何企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黑心老板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乙:同学们去超市都希望能愉快购物。可是一个小女孩在超市的遭遇却令人同情。

《超市遭遇》:活泼可爱的小女孩玫玫最近一直郁郁寡欢,成绩有了很大滑坡。原来,一次在某超市购物时,她被保安怀疑偷窃了超市的东西,被迫接受搜身,并被关禁闭数小时。回家后她不敢将此事告诉家长。巨大的心理压力使她像换了一个人一样,怕见生人,怕与别人交谈,甚至怕别人看自己的目光。结果患上了轻度抑郁症。

丙:遇到这样的事,我们可以依据哪些法律保护自己呢?

甲:我国《宪法》第37条规定:禁止非法拘留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乙:遇到类似侵犯自己人身自由的人和事,不要忍气吞声,任人摆布,自认倒霉。而应及时求助于法律和他人的帮助,讨回公道,扞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丁:说得对,该出手时就出手,我们一定要学会保护自己。校园是我们的第二个家,可是有时我们也会面临一些问题,请听听同学是怎么说的。

《校园暴力》:校园是我们健康成长和努力学习的美好乐园,但并不排除校园里发生暴力事件的可能。有一个中学生组成的犯罪团伙,作案手段凶残老练,最大的17岁,最小的只有14岁。他们常常以在校生为目标,先骗后抢,再非法拘禁,敲诈勒索。

丁:面对校园小霸王,我们该怎么做呢?

甲:不要一味退缩与忍让,只有拿起法律的武器,才能真正保护自己的权益。

乙:我认为尽量不要与小霸王发生正面冲突,惹不起,躲得起。

丙:如果对方过于强大,可以假装顺从,然后再报告老师和家长,寻求解决办法。

丁:为避免此类事情发生,建议同学们上下学要结伴而行。

甲:我们还应学会用法律约束自己,远离违法犯罪。如果只顾自己享受,漠视法律,就会在不知不觉中误入歧途,受到法律的审判和制裁。那些藐视法律的人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丙:同学们也要注意,不管遇到什么情况,不要嫌父母管得太宽、太严,都不要离家出走,因为家是我们最安全的"地方,离开家可能要面临很多危险。

丁:是啊,我们只有了解法律,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用法律做准绳约束自己的行为,才能远离不法侵害,远离违法犯罪。

甲:请全体起立,一起宣誓:

立志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积极宣传法律知识,维护正义和生命的尊严,人人争做守法、护法的小卫士!(宣誓完毕,请坐)

丁:下面请班主任老师作总结。

辅导员:同学们,“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酿成将来一次大的失足,一失足成千古恨哪!所以希望每位同学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起,增强法律意识,自觉遵纪守法,养成良好品行,力争使自己成为一名懂法、守法、护法的小公民!衷心祝愿同学们在成长的道路上与法同行,拥有精彩人生!

主持人:谢谢班主任老师,谢谢大家,今天的与法同行主题班会到此结束!

与法同行教案 第4篇

一、教学目的:

1、培养学生的基本法律意识,帮助学生树立守法观念。

2、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了解并知道如何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3、通过案例分析与学生的讨论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二、教学过程:

1、导入。

触目惊心的数据:

据统计,在我国,25周岁以下的人犯罪占犯罪总数的70%以上,青少年犯罪日渐攀升,每年新产生的少年犯人数竟高达15万。这些犯罪行为的形成,除了受某些外界因素影响外,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自身原因很重要。那么怎样才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呢?未成年中小学生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自律,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则十分必要。

2、国家的相关法律。

(一)18周岁以下均为未成年人,作为未成年人,我们首先应当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从而知道当我们受到伤害时应当寻求哪些保护。

(二)14至16周岁,为限制行为能力人。16周岁:完全行为能力人。《刑法》规定16周岁为刑事责任年龄;
《治安管理罚法》(修改前为《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1条规定14周岁为治安处罚年龄,也就是年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对自己的违法具有一定的认识能力,但认知能力较弱,因此《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名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的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以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严加管教;
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三)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于他们正处于成长发育的过程中,是不成熟和不稳定的,也是最容易给他人造成伤害的群体,应由本人及其监护人共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四)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伤害的,应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五)《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12周岁以上方能骑自行车上路,18周岁至60周岁允许驾驶机动车辆〈小客可至70周岁〉。

《通路交通安全法》于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务委员会等五次会议通过,第六条第四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

1、学生乘车时应该注意的安全:

①头部、手不要伸出车窗外;

②上、下车不要拥挤;

③不要强行搭乘机动车;

④乘车时不要向车外乱扔东西;

⑤坐在前排的人不要与司机聊天,影响司机安全驾驶。

2、学生行走时应该注意的安全:

①靠右侧靠边行走;

②在公路上不要追跑、玩游戏、打球等;

③横穿公路时,要前后观看清楚后,确保安全通行,有横行斑马线或天桥的地方,要走斑观线或天桥,不要闯红灯;

④不要向过往车辆抛杂物。

3、老师总结:

违法:指违反法律规定,危害国家、社会和公民利益,依法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通常表现为对正常社会秩序的破坏,对公民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等合法权益的侵犯。

犯罪:指严重危害社会,触犯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三、合作交流:

问题1:哪些行为属于不良行为?自己有没有不良行为?

严重不良行为:

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二)携带自制刀具,屡教不改;

(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四)传播淫秽读物或音像制品等;

(五)进行色情、卖淫活动;

(六)多次偷窃;

(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八)吸毒;

(九)其它危害社会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的发展延伸就是犯罪。

中度不良行为:

中度不良行为是指未成年人父母或其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损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等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和诉营业歌舞等场所;

(九)其它严重违背社会的不良行为;

(十)吸烟、酗酒。

问题2: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自身原因还有什么?

1. 平时有不良行为、经常搞恶作剧,有的会发展到有意或无意识地伤害别人。

2. 欣赏“哥儿们义气”,与社会上有劣迹的青少年三五成群拉帮结伙,结“拜把子兄弟”,喝酒,干坏事。

3. 从冒险、游乐到离家出走、侵犯他人权益到逐渐发展到违法犯罪。

4. 从小骄生惯养,在家是小皇帝,在外称王称霸乃至行凶打人。

5. 小偷小摸会发展成盗窃抢劫。

四、自我预防——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正身避邪,防微杜渐

大量事实证明,不良行为习惯正是走向违法犯罪的开始。青少年要从小事和日常生活做起,堂堂正正走好人生每一步,坚决摒弃不良行为。

携带管制刀具:

非法制造、贩卖、携带匕首、三棱刀、强簧刀或其他管制刀具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警告。这些刀具之所以禁止携带,因其威胁着人的生命安全。携带管制刀具容易发生人身伤亡事件,特别是青少年正是身体发育阶段,精力旺盛,但由于法制观念和是非观念淡薄,争强好胜,行动盲目而不计后果,携带管制刀具,极易一时冲动,酿成不该发生的悲剧。

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讲文明礼貌,待人恭敬谦让,已成为时代风尚。要求我们从小养成好的行为习惯,抛弃动辄动手打人,出口骂人的不良行为。如果从小养成了这种不良行为,危害无穷。好多犯罪分子从小染着了打架、怒骂别人的不良行为。

偷窃、故意损坏财物:

偷窃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量较少的财物的行为。青少年中有的不满足自己生活的欲望,看到人家吃得好、穿得好,心里很羡慕,而当欲望得不到满足时,就会非法去窃取公私财物。一些未成年人因缺少良好的教育环境,平常喜欢贪点小便宜,从拿人家一本书、一支笔、一块橡皮开始,逐渐养成小偷小摸的习惯。任何事物总是有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有句老话叫做贼偷菜起,任其发展就会演变成盗窃。

故意损坏财物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的行为。日常生活中的故意损坏财物,多出于报复的动机,你对我不义那我就将你的财物损坏,使你生活不好或叫你破破财等。青少年中多出于嫉妒或寻找刺激,而偷偷地把别人的东西损坏。这种行为既损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行为严重的构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不构成犯罪的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

与法同行教案 第5篇

又要迎来寒假了,在放假之前举行了一次法制主题教育班会,希望大家能够学到更多法律知识,在寒假以及平时能够健健康康懂法守法,做一个知法的好学生。

一、活动目的:

通过本次活动,使学生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能用所学的法律知识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加深学生对学法重要性的认识。

二、活动过程:

1、 主持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工厂、学校要正常地进行工作,就要有各种规章制度,可以说法律和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人人都在法律的保护下生活、学习和工作。今天我们欢聚一堂,看一看同学们是否知法、懂法,还要看看同学们会不会在实际情况中,运用法律保护自己,我宣布”与法同行“主题班会正式开始。

2、小博士问答:

A、说出你所知道的有关青少年的法律法规的名称。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B、我们为什么要学法?

我们小学生学法、懂法,才能用法律保护自己。

掌握了一些基本法律知识,才能根据法律和坏人坏事作斗争。

如果不学法,对法律知识一无所知,就可能糊里糊涂的干违法犯罪的事。

C、我们法律规定父母和儿童的监护人有哪些义务?

保护被监护人身体的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还有对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的义务,父母对儿童有抚养的义务。

3、节目表演

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我们的祖国已变得越来越美丽,公路上车辆川流不息的景象随处可见。然而由于有些人交通安全意识的淡薄,在车水马龙的马路上演出了一幕幕不可挽回的悲剧。当你看到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消失于车轮之下,当你发现一阵阵欢声笑语淹没在尖锐的汽笛声中,当你面对那些触目惊心的场景时,能不感到痛心疾首吗?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依然是各种事故领域的”头号杀手“。

然而导致悲剧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欠缺安全防卫知识,自我保护能力差,红灯短暂而生命长久,为了更好地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更好地珍视我们生命,在此,向全班同学发出倡议:

1、我们要认真学习安全的法律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安全意识;

2、校内做到不追跑打闹,上下楼梯靠右走,互相谦让。

3、当我们过马路时,多一份谦让与耐心,不闯红灯,走人行横道;
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

遵章守纪,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我。当我们能做到这一切的时候,我们的社会便向文明的彼岸又靠近了一步。

我希望今天能够再次唤醒同学们对安全的重视,让我们携起手来呵护这文明之花,让我们远离伤痛,珍爱彼此的生命吧。

寒假即将来临,希望大家渡过一个安全而有意义的假期。

歌曲:《让我们荡起双浆》,表演:《如果有陌生人敲门》。

4、小记者:
刚才,同学们表演了精彩节目,通过看刚才的表演,你有什么收获,你今后打算怎么做?下面我采访几个同学,说一说你自己的看法。

5、活动总结:法律像眼睛时刻伴我行,安全像耳朵把我来提醒,让我们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法律常识常记心窝,牢牢记住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6、辅导员讲话:同学们通过这次班队活动,我们知道了不少的法律知识,法律的作用很大,我们一定要好好学法律知法,才能守法,才能保护自己,这对我们的身心健康长大后报孝祖国都非常重要。

7、宣布活动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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